信息公开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77365关于印发《7736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17年10月25日 09:08  点击:[ ]

77365关于印发

《7736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经学校研究,制订《7736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7736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公共安全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77365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湖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安全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树木、地震灾害,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以及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等灾害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六)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办、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及各二级院系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指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控制事态发展,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
  1.信息报送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工作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在口头报告后,工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了解情况,书面正式报工作组负责人。事件发生后,学校党委办公室和保卫处及时将情况上报重庆市教委、市公安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舆论引导
  在突发事件中,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加强突发事件公共信息管理,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或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关信息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注重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强对校外媒体(包括境外媒体)的工作,引导舆论向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
  1.重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二)预警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做好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的及时转发和应对措施的落实;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采集,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迅速、准确、及时地报告工作组办公室;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必要时,对外公开发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及应对措施,努力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五、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按预案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启动本预案。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师生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造成多人伤亡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师生聚集事件失控,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成为网络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造成人员重伤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发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并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造成人员轻伤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处置程序外,立即向重庆市教委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在重庆市教委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并将处置情况报重庆市教委。
  2.一旦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秩序维持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各单位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必要时,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请重庆市教委,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启动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处置程序外,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理,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和监视。启动学校应急处置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要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群体性事件,要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上级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处置程序外,有关部门应立即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重庆市教委。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的师生进行分离、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对肇事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各类负面影响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七、善后与恢复
  在事件处置工作后期,要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重庆市教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四)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处理中的经验教训加以分析。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校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资金充足。
  (四)人员保障
  组建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学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五)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