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1980年,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1987年,全国城镇个体工商等各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达569万人,一大批民营企业蓬勃兴起。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兴起了新一轮民营经济热潮,许多知名大型民营企业都是这个时期起步的。[3]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2017年中共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3]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和中国国务院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一系列指导意见,强调中国的私营经济要“做大、做优、做强”, 努力营造市场化的一流营商环境。[4]